我于2017年购买的南阳新野县奥通地产文旅城项目的房产一套,当时号称五证齐全,不会烂尾,顺利办理了按揭贷款,合同约定19年年底交房。到现在还是每天只有两、三个人断断续续的刷墙,无实质性进展。2022年了,但是房子还原样,没有施工,生怕烂尾。找县里反映了,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希望省长能实事在在的帮下我们,感谢!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领导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新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野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事宜向您反馈如下:1、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奥通地产文旅城项目应首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再与商品房受让人共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据了解,奥通地产文旅城项目未能提供上述法定申请不动产登记要件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欢迎您继续关注新野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若有疑问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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